我們並不反對交通安全。我們反對的,是一項全球獨有、被證明無效、反而傷害它聲稱要保護之人的措施。
法律要求車輛發出的警示音,比台灣自己的法定噪音上限還大聲——甚至超過工地與貨船被允許的音量。
95 分貝相當於一架噴射機在頭頂 100 公尺處飛過。而這個聲音就在臥室窗外反覆響起,一次持續好幾分鐘。
小兒科醫師警告:長期暴露於這種強度的噪音,可能對每天搭乘這些公車的幼童造成不可逆的聽力損傷。
現代電動公車本就設計為安靜無聲。台灣卻是唯一強制在車上加裝持續對外警示音的地方。日本、韓國、美國、整個歐洲——都沒有這種規定。
逐點檢視——這個警示音是多餘的、無差別的,而且早有現成科技可以取代。
一輛在左側車道、左方向燈閃爍的公車,就是要左轉。用 100 分貝的警報來宣告這件事,並沒有提供任何駕駛或行人看不見的資訊。
公車停靠站、或在紅燈前等待時警報照樣大響——而那正是它哪兒也不轉、撞到人的風險為零的時刻。
藍色小貨車、YouBike 運輸車——比一般轎車大不了多少、後視鏡視野完整——也被迫裝上同樣的警報。為了什麼?
弱勢用路人偵測系統在歐洲公車上是標準配備。警示音大可只在真的偵測到附近有人時才響——而不是無時無刻對所有人鳴叫。
194 個國家不靠持續鳴叫也能保護行人與單車騎士。若它真是安全所必需,我們不會是唯一這麼做的國家。
自從強制所有 3.5 噸以上車輛裝設警報以來,事故並未下降。人們只是學會了對一個永不停止的聲音充耳不聞。
真正的危險來自機車違規右側超車、方向燈濫用與危險駕駛——這些,警報一個都解決不了。
它比世衛的都市建議值更大聲,也超過法定職場噪音上限,卻全天候直接對著住家窗戶鳴叫。
在用警報折磨居民之前,台灣有更有效、傷害更小的事該做。以下是這個嗶嗶聲試圖掩蓋的根本問題:
機車違規右側超車——這本身就違法——是多數險況的源頭。只要確實執法,它們根本不會出現在那裡需要被警告。
公車打了轉彎燈,卻直行好幾公里;正常行駛卻一直開著雙黃燈。當號誌失去意義,騎士自然學會忽視它。
人行道被違停機車占滿,逼得學生走到馬路上、緊貼著行駛中的公車。這才是該優先解決的危險。
沒有安全車距、無視速限。有家長反映,必須抱著孩子在斑馬線上奔跑,因為公車根本沒有要減速的意思。
我們呼籲交通部重新檢視持續鳴叫強制令,改採精準偵測科技。請留下您的名字,若願意,也歡迎留下您的見證。
My daughter's school is next to a bus stop. The alarm goes off every two minutes, all day. She cannot concentrate.
I work nights and sleep during the day. 110 dB outside my window at 7am — there is no recovering from that.
我住在路口旁的十五樓,嗶嗶聲還是清晰可聞。已經三年沒睡過一個完整的早晨。
I love Taiwan, but I had to move apartments twice because of this. No other country I've lived in does this.
連停在站牌、紅燈前都在叫。完全沒有轉彎,到底在警示誰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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